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华山镇谢集村的村民日前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称,在当地推进的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中,部分基层干部未能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存在方式方法欠妥、急于求成和“一刀切”的现象,恳请上级领导倾听村民心声,关注村民福祉,维护村民的正当权益。
在提交给上级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华山镇谢集村的村民陈述了事情经过:我们是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华山镇谢集村的普通村民,全村200户左右,村内交通便利,但现在将要被拆掉,统一搬到“集中居住区”。许多村民不愿放弃目前舒适的居住环境,不愿意搬迁。村里拆迁补偿标准是500元/㎡,而据了解丰县补偿标准是瓦房400元/㎡,平房500元/㎡,楼房600元/㎡。
而且房屋安置不是直接给房子,而是采用总房价多退少补。一个平房按照80平方米算那是4万元,加上配房和墙以及过堂一个院子是六、七万元左右;楼房一般是240平方米左右,一个楼房的院子给的钱是240—600元,14.4万元,加上配房等不到20万元。那么,买集中规划区的房子是15万元到18万元不等。如果你的房子够大,那么把你整个院子拆掉可以买一套正经的毛坯房,一家普通的二层楼房建成造价就要十几万元,加上简单装修要20多万元。一家普通的院子收拾起来就要近30万元,而普通的赔偿就是给十几万元,连基本的等价都达不到,而且给你的只是居室。请问我们的生活质量呢?我们宽大舒适的院落呢?有人说一亩宅基地还另外给6万元?没错,但这不是另外给,这个宅基地本来就是村民的财产,跟房子本来就是分开的!
为什么要拆掉村庄?村民们感到不理解,既然省文件是说改善贫苦人口居住条件,可我们村的居住条件并不差,全村基本是两层楼房,水电路网以及垃圾处理很完善,无需改善,拆我们村不符合省委娄书记所说的。
2018年9月4日,娄书记在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会议上说,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势在必行,非抓不可,必须抓好。他就如何抓好这项工作提出五点明确要求:搞清楚“哪些人要搬”,想明白“人往哪里去”,解决好“钱从哪里来”,研究好“房子怎么建”,考虑好“稳得住,能致富”。
农村住房改善与农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娄书记特别提醒,要注重方式方法,确保稳妥有序推进,坚决避免“一刀切”,合理安排搬迁规模和建设时序,不急于上规模、赶进度,更不能喊口号、造声势。
村民们不理解的是,为什么人家拆迁价格很高,补偿也很好,比如南通安置房,每户最少给补偿3套房屋,150平方米左右的居室,而我们丰县的赔偿却如此之低。我们分析,首先丰县经济较差,是徐州较穷的县,在整个江苏经济也是倒数的县,补偿自然要低;其次我们的拆迁不是多数人理解的拆迁,拆后的土地用作商品房或者工厂此类。目前在进行的是新农村建设,集中规划区,拆农民宅基地是土地增减挂钩,拆掉村子是要把土地归为耕地等,没归还一亩耕地政府对当地都有奖励措施。
“农村住房改善与农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方式方法,确保稳妥有序推进。要尊重农民意愿,把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交给农民,激发农民群众集中居住的内在动力。要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循序渐进,坚决避免“一刀切”,合理安排搬迁规模和建设时序,不急于上规模、赶进度,更不能喊口号、造声势。要坚持试点先行,通过成功案例示范和生活实质性改善来引导农民主动搬、主动拆……”娄书记的重要指示言犹在耳,希望能够得到贯彻落实。
(来源:中国新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