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睢宁县一村民代表诉称因向上级反映诉求遭报复
文章来源:中国法制报道 作者:王晓蕾 发布时间:2018-11-15 22:34:42在一份题为《江苏睢宁县:冤假错案当事人请求领导关注和社会监督》的反映材料中,当事人陈述了事情经过:我叫乔慧,女,今年51岁,初中文化程度,是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高作镇八里村郭二组的一位村民。在2013年底,睢宁县八里村郭二组和八里村干部因土地发生争执,村民所有土地都被村干部租给多家企业建房办厂,村民不同意就逐级反应解决土地问题。我是村民代表之一。
2014年7月8日,徐州市政府“关于对乔慧信访反应土地问题的回复”明确指出,八里村郭二组2007年先后将本村集体土地约150亩租给企业,因上述土地都为集体农用地,至今尚未办理土地征转用相关手续,目前属于违法用地状态,这在根本上属于违法行为,由睢宁县政府负责做好该用地的纠错工作。但几个月过去无人纠错,也没有人对这一违法行为负责。
2014年12月7日,村民集体研究想通过法院解决土地问题。12月9日下午4点30分,我接5岁女儿回家路上,被开无牌照黑普桑车下来3人拦住去路,先对我头猛打几拳,后把我扔在地上拳打脚踢。我女儿高度惊吓,拼命嚎叫,我头脸都被打肿,全身是伤。当时有高清监控,也有目击证人,我也及时拨打110报警,至今也没有人对打我的行为负责。
我被蒙面毒打,引发村民愤怒。2014年12月10日上午,郭二组上百名村民将本组集体土地上村部强行租给别人开停车场的围墙推倒,村民要求种地,百姓都说我是因为上访才被打。我没有指使村民推墙,更没有参与推墙。在2015年我被睢宁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我不服判决,在监狱里上诉申诉至市中院,都是驳回申诉,维持原判。2017年6月28日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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