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停发生活费 法院判决“执行难”
文章来源:中国法制报道 作者:邓知智 发布时间:2019-03-21 20:52:33“自2015年10月起,草街子社区居委会五居民组无故停发我的生活费,其行为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3月19日,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办事处草街子社区居委会五居民组居民邓知智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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