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天津)集团被指现场造假非法获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文章来源:中新在线 作者:金兆祥 发布时间:2018-09-05 21:30:23
原标题:国法党纪岂能当儿戏——
金地(天津)集团被指现场造假非法获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在美丽的直辖市天津,出现了一起挑战法律、挑战政府权威的违规行为,金地(天津)集团涉嫌现场造假,非法获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在知情人连续数月坚持不懈的举报下,天津市房管局及河西区房管局分别作出了书面告知书(附图如下)。然而,市、区两级职能部门就此违规违法事件的处罚仅为:接到举报后,立即到项目现场进行复查,发现施工现场与原勘查现场变化较大,目前已不符合工程形象部位要求,已约谈开发企业,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尽快施工达到工程形象部位,在企业未恢复到要求的工程形象部位前停止卫星雅苑继续销售。
为了遏制经济违法行为,纯洁干部队伍,提高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威望,践行从严治党、依法治国的指导精神,请天津市房管局、天津市河西区房管局接受群众的监督,合理解释对金地(天津)地产公司办理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办理的来源。
请天津市房管局合理解释:发现施工现场与原勘查现场变化较大,目前已不符合工程形象部位要求;并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尽快施工达到工程形象部位,在企业未恢复到要求的工程形象部位前停止卫星雅苑继续销售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部分工作人员涉嫌包庇及行政不作为等违纪行为,请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调查处理。
请河西区房管局合理解释:“完成基础部位验收”的承诺书的真实性;解释:我局工作人员到其施工现场勘查,经核查,其形象部位达到了首层室内地坪标高,并现场拍照留影。为什么在接到举报经核实后没有去确认其违法事实;为什么没有依法处理。希望给予公开回复。
以天津市蓟州鸿坤花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福满园项目为例(引自:天津日报),在未达到基础工程形象部位的情况下,施工现场造假,骗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蓟州区房管局依法责令企业停售,关闭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功能,并应予以行政处罚,同时将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与造假情况移交建设管理部门依法处置。并得到住建部门的通报批评。为什么金地地产相同的违法行为,贵局的处理如此轻描淡写,请给予合理解释。
为了抵制这种不良现象,转变社会风气,恳请上级有关部门还天津市老百姓及农民工一个公道,对有关职能部门部分工作人员的不作为进行调查核实后严肃处理,揪出可能存在的“保护伞”,用实际行动践行依法治国、从严治党、反腐倡廉指导精神,维护好美丽直辖市天津的良好形象。(金兆祥)
(来源:中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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