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来函照登

河北肃宁县一男子被打伤成植物人 滋事者逍遥法外

文章来源:中国新农民          作者:陶毓秀         发布时间:2018-10-13 09:01:19        

10月11日,河北沧州市肃宁县师素镇前堤村村民韩亚平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称,9月1日晚上,其哥哥韩天亮在自家门口被他人打伤致植物人状态。事发40多天,打人者仍逍遥法外。面对后续巨额的医疗费用,已经负债累累的家人一筹莫展。

    在提交给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韩亚平陈述了事情经过:我叫韩亚平,女,出生于1984年3月,汉族,初中文化,是河北沧州市肃宁县师素镇前堤村的一位普通村民。

         
 
    2018年9月1日晚上,我哥韩天亮(1982年1月出生)为挪车,和后堤村一个叫黄娃的人发生口角。我哥回到家后,黄娃打电话叫了五、六个人(其中宝松、宝峰两人有前科),晚上10点多,开了两辆车来到我家,去敲我家的门,把我哥叫出来。在我家门口,黄娃等人手持铁棍、木棒等凶器殴打我哥。我哥当场被打倒在地,不醒人事。

        
 
    当时报警后,打我哥的人跑了,我哥被送往了医院,现在沧州市中心医院脑科医院住了一个多月的重症监护室,昨天转入了普通病房,过一段时间再进行脑开颅手术,现在人还是植物人状态。打人者的家人去医院看了一次,拿了一万块钱,就杳无音讯了。为了给我哥治疗,我们一家人东挪西借,已经负债累累,接下来的手术费和医药费没有着落。

        
 
    我们找了法医鉴定,10月1日前把材料递交上去了,到现在十多天过去了尚无音讯。目前我们家里人每天在医院轮流值班,照料我哥。我哥家里还有两个小孩,小的才两岁。我的老母亲因为伤心难过摔倒,也进医院住了一星期,而打人者却在外面跟没事人一样自由自在,逍遥法外。(陶毓秀)


声明:凡本网注明转载自其他媒体的作品,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凡注明来源中国国际联合新闻网或中联社的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注明"来源:中国国际联合新闻网"。

上一篇:山西晋城盛泰煤业拖欠农民工工资500万元
下一篇:河北宁晋县候口乡邱头村支书被指醉酒驾驶致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版权声明 | 在线投稿 | 记者查询
手机版微信电脑版

主管:中国国际联合新闻集团.    主办:中国国际联合通讯社   

UNT 04, 7/F,BRIGHT WAY TOWER ,NO,33 MONG KOK ROAD ,KOWLOON,HONG KONG

版权所有©中国国际联合新闻网  投稿邮箱: gls68689999@foxmail.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信息许可注册证号:NO:1734300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商务登记证号码:59698234—000—04—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