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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首次将“城中村”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到2020年珠三角地区全部行政村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

文章来源:中国国际联合新闻网          作者:本社首席记者佟海霞         发布时间:2019-06-16 21:08:34        

     中国国际联合通讯社广东讯(本社首席记者佟海霞) 6月12日、13日两天,珠三角地区美丽乡村建设现场推进会暨座谈会在广州从化区召开,会议透露,广东省首次将“城中村”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范围,同时,针对珠三角地区提出要开展田园和村级工业园区专项整治行动。

  把“城中村”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范围是从战略高度出发

  将“城中村”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范围,有什么特别考虑?对此,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厅长顾幸伟表示,改革开放以来,“村村点火,户户冒烟”成为改革开放初期迅猛发展的真实写照,大量农民“洗脚上田”,村村建厂房,竭尽所能建农宅,全力招商引资,全面吸引外来务工人员,推动乡镇企业迅猛发展,为珠三角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但是,当时由于缺少可借鉴的现成经验,特别是缺乏城市科学规划和农村建设管理,给今天的美丽乡村建设和城市整治建设留下了很多“包袱”,也是珠三角“独”有的问题短板,“这些短板问题解决好了,将从根本上提升珠三角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为大湾区拓展更大的高质量发展空间。”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分析。

  所以,针对珠三角地区,我省特别要求把城中村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范围,2020年底与其他村同步达到“干净整洁村”要求,“这点在其他大部分省区和粤东粤西粤北是没有的,既是珠三角创新之举,更是现实发展所需。”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进一步阐述。

  “广东把‘城中村’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范围,是从战略高度出发,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短板,真正做到‘一盘棋’谋划、无死角推进、全方位提质。”参加座谈会的专家、浙江卓创乡建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姚碧云指出,广东可以抓住“城中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契机,挖掘珠三角乡村富集的历史、文化、建筑等资源,进行品牌提炼开发,打造独具岭南特色的“网红”村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城中村”整治经验,为全国各地的城中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广东方案”、贡献“广东智慧”。

  目前,有些地方已经行动起来,如东莞自我加压把“城中村”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范围,2018年至2022年市财政投入不少于40亿元用于农村环境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广州从化江埔街海塱村2019年启动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全村围绕“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城市管理总体要求开展了“4+16”专项行动,包括拆除违建行动、整治“六乱”、污水治理、“三线”落地等。

  明年底所有村级工业园区达到干净整洁标准

  村级工业园也是珠三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所面临的一大难题。据统计,珠三角乡村占全国1/7以上的集体资产(不含深圳),拥有庞大数量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村级工业园3853个,面积约976平方公里,传统村级工业园区大部分仍为高能耗、高污染、低技术传统产业为主,大部分园区产能落后、厂房破旧、违建和环境污染等问题突出,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瓶颈,开展整治提升非常迫切。

  “村级工业园改造是一场必须打赢的攻坚战。”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调研组建议,村级工业园改造,该腾挪的要腾挪,各地要谋划建设各自的腾挪区,选好址,布好局;该改造的要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建设集约生态的现代化园区;该提速的要提速,列好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

  “对于村级工业园所面临的问题,我们提出开展‘美丽园区’行动。”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指出,通过“美丽园区”行动,可补齐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短板,将产生巨大的投资效应,单是顺德区村级工业园改造,3年内就可创造1000亿元以上的投资规模。随着园区改造升级,将最大限度带动珠三角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增加人民群众福祉和村集体收入。

  会议还提出,珠三角地区要迅速开展园区环境基础整治,像搞村庄环境整治一样,全面清理垃圾、废弃材料、建筑材料,全面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确保2020年底前,所有村级工业园区与村庄整治同步达到干净整洁标准。用3年到5年时间全面推进村级工业园区改造升级,今明两年重点要严格落实环保标准,全面改造、清理、淘汰高污染、高能耗企业。

  逐步将珠三角田园打造成大湾区的“城市花园”

  珠三角地区也要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和农产品供给的责任,然而,珠三角本地村民大多将承包地出租给外来人员耕种,一些农民在田间地头搭建了很多各式各样简陋的农田“看护房”,对田园造成“视觉”污染,影响了田园风景。

  “我们相应提出要开展‘美丽田园’行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说,最主要就是通过规范农田“看护房”建设、清理整治低端种养业,同时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政策,对田园进行改造提升,逐步将珠三角田园打造成大湾区的“城市花园”“城市湿地”。

  正在征求意见阶段的《珠三角地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指引》也提出,要坚持全域推进、系统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海系统治理,将城中村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范围,将村级工业园区、田间地头、河涌池塘、农房等村域空间全要素、全方位纳入整治内容。

  珠三角美丽乡村建设,可分为“四步走”,即到2020年珠三角地区全部行政村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其中纳入示范市、县、镇的所有行政村建成美丽宜居村;到2022年珠三角地区行政村基本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基本形成与粤港澳大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相匹配的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到2025年珠三角所有行政村全部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到2035年全面建成与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相匹配的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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