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釆访陆河县河口镇中心幼儿园车辆超载 遭遇恶意围攻
文章来源:中国国际联合新闻网 作者:记者李杰、陈思远、何灶祥 发布时间:2019-05-30 10:34:09中国国际联合通讯社 (记者李杰、陈思远、何灶祥) 陆河讯: 近日,接到河口镇群众反映称:陆河县河口镇中心幼儿园多年来,违规动用普通车辆超员、超载接送幼儿,车辆在行驶途中超速行驶,陆河县河口镇中心幼儿园接送幼儿过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
接到群众反映的情况,2019年5月27日下午4点左右,记者在陆河县河口镇240省道路段,发现幼儿园责任人朱华展驾驶一辆破旧普通大巴车(车牌号码粤N06381)搭载幼儿从陆河县河口镇中心幼儿园出发,一路狂奔,车辆排放大量黑色浓烟。记者路上跟踪大巴车辆,时速显示80公里也没有追上破旧大巴车辆。因有幼儿临时下车,车辆才停下来,记者上前查看,大巴核定装载人员26人,看见破旧车辆上40多名幼儿,有些在座位上,有些站立着,全部幼儿没有将安全带扣上,有六个幼儿坐在大巴驾驶室旁边的踏板上。如果遇到紧急刹车,幼儿会非常危险,生命也可能就此失去。河口镇中心幼儿园使用破旧车辆接送幼儿,严重超载、超速搭载幼儿,为了自身利益,无视幼儿生命安全。
接下来,记者在陆河县河口镇中心幼儿园等待责任人朱华展回幼儿园作进一步了解,约15分钟后,责任人朱华展回到幼儿园,承认使用破旧车辆接送幼儿存在违规,确实驾驶车辆过程中存在超速、超载行为。之后,朱华展声称有点忙,稍后约定时间接受记者采访。晚上7:30分左右,记者对幼儿园使用普通车辆超载、超速的情况作进一步了解,一群二十多名身份不明人员围堵记者车辆,不让记者离开,恐吓记者。并口出狂言说:“记者如果将幼儿园使用破旧车辆,超速、超载的情况曝光,影响幼儿园生意,不管记者在哪里,都要找到记者进行打击报复”。且对记者提出两个条件,(1) 必须收取他们的钱财,不得将幼儿园使用破旧车辆超速、超载的情况曝光。(2)必须把拍摄到的所有照片关掉,不关掉照片不能走。之后,强行将记者拍摄到的照片删除,朱华展等人确认将记者拍摄到的照片删除后,还不让记者走。记者说要报警,朱华展才叫涉恶人员让记者离开。在当今法治社会,国家重点进行扫黑除恶的关键时刻,记者在陆河县河口镇正常采访车辆超载、超速情况,竟然遭遇到幼儿园方的恶意围攻,此事实在让人寒心。
2019年5月28日早上10点左右,记者将陆河县河口镇中心幼儿园使用破旧车辆,超速、超载接送幼儿,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致电陆河县教育局办公室,一位姓罗的工作人员接听电话,对记者说:“领导都在忙,稍后马上向领导汇报情况。”下午3:30分左右,记者再次拨通陆河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罗姓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已上报陆河县宣传部。”
一个不得不说的情况是:本社记者早上10点打电话反映陆河县河口镇中心幼儿园使用破旧车辆接送幼儿,超载、超速的严重违规情况。11点33分记者接到幼儿园责任人朱华展的恐吓电话说:“教育局的人告诉他说记者已经打电话反映河口镇中心幼儿园使用破旧车辆接送幼儿,超速、超载的情况。”多年来,河口镇中心幼儿园违规使用破旧车辆接送幼儿,超载、超速的情况,背后谁在包庇?谁是保护伞?有待政府部门的调查,并回应社会关切。
每一个小孩都是家庭里的心肝宝贝,既然家庭父母将自己的心肝宝贝放心交给幼儿园管理教育,证明父母是信任幼儿园。作为幼儿园责任人,应当将幼儿悉心爱护,尽职尽责培育幼儿。而不是让幼儿园使用破旧车辆,超速、超载接送幼儿,让幼儿的父母每天担惊受怕。
校车为幼儿提供便利,为家长解决了接送困难的难题。但校车驾驶,却半点不得马虎,校车关系到众多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校车超载或者超速行驶使幼儿处于危险状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牢固树立安全驾驶意识,不可心存侥幸心理,自觉远离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影响众多家庭幸福。 幼儿是祖国的花朵,国家未来接班人,职能部门应当加强整治幼儿园违规使用破旧车辆超载、超速行为,确保幼儿的安全,让幼儿健康快乐成长,成为国家栋梁。
血的教训案例
2014年7月10日,湖南湘潭乐乐旺幼儿园校车因超载及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而翻入水库,造成车上包括驾驶员在内的11人全部溺水死亡。
2011年11月16日9时40分,甘肃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校车接到幼儿后,行驶至该镇西街道班门口时,与一辆陕西籍大翻斗运煤车相撞,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事故造成21人死亡,43人受伤。事故原因:由于小搏士幼儿园董事长李军刚安全责任意识不强,校车驾驶人员安全淡薄,严重违规超载,幼儿园私自改装车辆,车辆限定9座改装为无座,当时搭载幼儿及教师64人,发生事故的道路限速为60公里每小时,而肇事车辆当时的时速为80公里每小时,因此,小博士幼儿园董事长和肇事司机已祓刑事拘留。教育、交警部门因对小博士幼儿园监管不力,正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光润,正宁县副县长戴彩燕,教育局局长雷会宁和交警队队长苟邵波已被停职调查。
黑“校车"超载案例
2017年10月的一天,男子黄某驾驶一辆悬挂粤S牌的小型普通客车搭载幼儿行驶,被化州市公安民警查获。该车核载9人,实载21人,属严重超载。经化州法院审理认定;黄某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从事校车搭载他人时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陆河县河口镇中心幼儿园责任人朱某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安全意淡薄,驾驶破旧车辆超载、超速接送幼儿多年,属于典型的情况。当地教育部门、交警部门也没有对群众反映陆河县河口镇中心幼儿园多年来使用破旧车辆接送幼儿超速、超载的情况进行依法监管。
关于陆河县河口镇中心幼儿园使用破旧车辆接送幼儿,超速、超载事件,我们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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